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享功能全面启用
更新时间: 2026-10-21
浏览:4917
近亲属之间可以通过职工医保实现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,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。符合条件的家属,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,均可使用这一共济资金,但公公、婆婆、岳父、岳母等不在此范围内。使用此功能的双方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其中,共济者需参与职工医保,被共济者则可为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。根据规定,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时的自费部分,或在指定药店购买合规药品,此外,还可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。预计到2026年底,跨省异地就医和购药将全面实现。需要注意的是,共济额度并非直接转账,设定后相应的资金暂时无法由本人使用,且不能再转给他人。解除共济关系后,未使用的金额将按规定返还。参保者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、支付宝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办理相关事务,具体细则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。